| 主題 | 分類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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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輸入供個人自用之食品/ 高蛋白粉, 為何需要無法報關 | Betty | 115-09-08 10:22:00 | 你好!! 我要進口供個人自用之食品/ 高蛋白粉 2瓶, 每瓶100公克 每瓶單價是USD12 以前進口時的A快遞公司說 : 供個人自用:價值在1千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 都可以直接進口, 海關會直接放行 但這票貨的B快遞業者 卻告訴我 CCC Code:21061020003 濃縮蛋白質及組織化蛋白質,蛋白質含量50%及以上者 用個人名義DH000000000002 沒辦法報關, 一定要先有食藥署的許可文件 才可以進口 否則連連線都無法連線出去, 海關不會受理 我實在是不理解 為什麼? 更無法判斷 哪個快遞業者 說得才是對的 可以請海關 幫忙釐清一下嗎?? 高蛋白粉, 如果走ccc Code:21061020003 &DH000000000002 個人自用 可以進口嗎? 還是 我換一個快遞業者才行?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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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Keelung Customs | 115-09-14 13:33:59 |
Betty君您好,關於所詢「我要進口供個人自用之食品高蛋白粉2瓶,每瓶100公克,每瓶單價是USD12」一節,本關敬復如下: 一、查海關對進口貨物之稅則分類,係按實際到貨狀態、成分百分比、加工製成及包裝型態等資料,並依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簡稱HS)節名、類、章及目註之規定與其註解之詮釋予以核定,查「高蛋白粉」種類繁多,依其種類性質不同,可分別歸列不同之稅則,其對應之輸入簽審規定亦不盡相同,須就實到貨物狀態據以核判,臺端所詢因無其他相關資料,爰無法核判應歸屬之稅則及其對應之輸入規定。 二、若臺端已確認擬進口之貨物歸列貨品分類號列2106.10.20.00-3,查其對應之輸入規定為「F01」(網址:http://web.customs.gov.tw/→便捷服務→重要資料查詢→稅則稅率查詢),應向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及核發許可文件,可否以免證代碼辦理通關,請臺端洽詢主管機關,待取得輸入許可文件後,以一般進口報單向海關各通關單位辦理進口報關。 三、另海關為使進口人對擬進口貨品之稅則有詳細而正確之瞭解,已實施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制度,臺端得依據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依海關規定格式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貨品相關資料,逕向各地海關申請(網址:https://web.customs.gov.tw/keelung→資訊匯流→書表下載→稅則預審)。 四、若仍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2)2619-6100分機3022,本關會竭誠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