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 分類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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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111年08月19日經貿字第11104603570號「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進口稅則第6907及6908節下之瓷磚疑義,敬請釋示 | Ento | 115-09-15 16:54:00 | 一、查旨揭規定,輸入進口稅則第6907及6908節下之大陸製瓷磚,其起岸價格(CIF)在新臺幣32,000 元以內,且單項產品同時符合在24件以內且在40公斤以內,是否准許免證並免依「MXX」規定進口? 二、查進口稅則第6907及6908節下之瓷磚輸入規定皆為MW0,是否皆排除適用本規定「不得輸入」? 三、如為淘寶購買之「義大利製」瓷磚(於本體以中文或外文標示原產地),是否即不受MW0限制得輸入?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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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基隆關 | 115-09-18 09:26:00 | 關於臺端詢問111年08月19日經貿字第11104603570號「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進口稅則第6907及6908節下之瓷磚疑義一案,本關敬復如下: 一、依據該公告規定,6802節之石材或第6907、6908節下之瓷磚,只要單項產品(例如稅則第6907節下之瓷磚合併為一項次計算)同時符合在24件且在40公斤以內,並且整份報單大陸管制品CIF總價在新臺幣32,000 元以內,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 二、義大利製瓷磚無輸入規定,惟須符合經濟部國際貿易署112年5月8日貿服字第1120151270號產地標示之規定,方可輸入。 三、臺端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02)24202951分機2224林小姐,本關將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敬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