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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分類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輸入供個人自用之食品/ 高蛋白粉, 為何使用免驗代碼會B類錯單 無法報關 Betty 115-09-15 17:20:00 你好!! 關於9/8 所提問: 輸入供個人自用之食品/ 高蛋白粉, 為何需要無法報關 在收到Keelung Customs 9/14的回覆後 我再跟B快遞業者確認: CCC Code:21061020003 濃縮蛋白質及組織化蛋白質,蛋白質含量50%及以上者 用個人名義DH000000000002 免驗代碼正式通關, 就是會出現"B類錯單 無法連線" 我再跟A快遞業者 & 衛福部確認過規定 輸入產品僅供個人自用者,符合 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不含錠狀、膠囊狀食品):以報單單一項次之價值及數量計,價值在一千美元以下,且重量在六公斤以內,得免申請輸入查驗 所以 我不理解 為什麼B快遞業者會無法連線 需要我去找報驗行做報驗, 或是去跟衛福部申請免驗 請站在海關的立場 告訴我 1>CCC Code:21061020003 用個人名義DH000000000002 免驗代碼, 可以連線申報嗎? 2>如果不行, 是為何? 違反了衛福部哪各規定阿? https://www.fda.gov.tw/tc/faqContent.aspx?id=1114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Keelung Customs 115-09-22 11:19:11

Betty君您好,關於臺端所詢,「輸入供個人自用之食品/ 高蛋白粉,為何使用免驗代碼會B類錯單無法報關」一案,本關敬復如下:

一、查海關對進口貨物之稅則分類,係按實際到貨狀態、成分百分比、加工製成及包裝型態等資料,並依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簡稱HS)節名、類、章及目註之規定與其註解之詮釋予以核定,查「高蛋白粉」種類繁多,依其種類性質不同,可分別歸列不同之稅則,其對應之輸入簽審規定亦不盡相同,須就實到貨物狀態據以核判,臺端所詢因無其他相關資料,爰無法核判應歸屬之稅則及其對應之輸入規定。

二、若臺端已確認擬進口之貨物歸列貨品分類號列2106.10.20.00-3,查其對應之輸入規定為「F01」需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報關,若為B類錯單,請委任之報關業者洽詢進口地海關查詢錯單之原因,以釐清無法連線報關之問題。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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