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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分類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建議海關增進國貿知識,減少審單不必要問題與邊境遇到處理方式 AMY 113-06-25 13:15:00 海關書面審單後,提出質疑,凸顯問題是缺乏國貿常識,請問在這樣前提下,報關行從業者該如何讓海關就一般常識審單,例如被質疑需要補上產證正本規定貨物,海關說產證出口商與報單賣方不同,但產證買方與商品內容無誤情況下,產證出口商一定是等於交易賣方嗎? 貿易不能有三角貿易嗎?像這樣質疑,我們報關業/貨主還需要協助說明,即便口頭說明,海關或許還要書面說明背書,過程中浪費時間,也不知道為何要解釋常識給海關。 想知道這樣通關問題,有反映窗口,建議解決方式嗎,謝謝!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Keelung Customs 113-06-28 15:18:00

AMY君您好,「產證出口商與報單賣方不同,但產證買方、貨名與報單相同,為何需提供說明」一案,本關敬復如下:

一、為確認產證真偽或符合優惠關稅待遇,海關須審核產證所載內容與相關文件(如報單、發票及裝箱單)是否一致。如三角貿易致產證出口商與報單賣方不同,建議於報單其它申報事項欄補充說明,俾利海關審核及加速通關

二、若有通關問題,本關設有納稅者權益保護官,可維護業者權益,聯繫資訊如下https://web.customs.gov.tw/singlehtml/3088?cntId=cus1_3088_3088_1073。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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