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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對報關業裁處停業或廢照認定原則宣導

 

01「海關依關稅法第84條第1項規定裁處停業或廢照之認定原則」宣導簡報

 

02_財政部令(台財關字第1101029444號令)

 

03_海關依關稅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裁處停業或廢照認定原則

 

04_海關依關稅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裁處停業或廢照認定原則總說明

 

05_附表1-報關業者辦理報關違規涉報運進口非洲豬瘟疫區豬類產品裁罰基準

 

06_附表2-報關業者辦理報關違規處停止報關業務基準

 

 

發布單位:高雄關資訊室 發布日期:110-12-20 點閱次數: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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