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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繳稅費保證金帳號核給文件

一、說明:
為應海運進口應稅快遞貨物快速通關需求,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21條規定:「海運快遞貨物應繳之各項稅費,得依進口貨物先放後稅實施辦法規定辦理或預繳稅費保證金採線上扣繳方式辦理。」,爰進口X1至X3低價類簡易申報案件應以預繳稅費保證金線上扣繳方式辦理進口相關稅費繳納,另X4高價類一般申報案件得採預繳稅費保證金線上扣繳或先放後稅兩種稅費繳納方式辦理。

二、申辦程序:
  (一)受理單位:海運快遞專區轄管單位
  (二)由報關業者或得以貨物持有人名義辦理進口簡易申報通關之海運快遞業者(以下簡稱預繳稅費帳號請領人)提出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證件:
       1.海運應稅快遞貨物預繳稅費線上扣繳申請書。
       2.海關核准在海運快遞貨物專區通關作業文件影本或快遞貨物規費保證金收據。
       3.公司負責人身分證正本或影本。(核對公司負責人身分資料後退還)
  (三)核給預繳保證金帳號:
       本關收件後經審核無訛,即核給預繳稅費帳號請領人一組預繳保證金帳號,申請人得以轉帳、匯款或其他受託金融機構提供之多元繳款管道,繳納保證金,不再限持海關開具之國庫存款向駐關收稅處繳現。
  (四)線上即時扣繳稅費:
       業者繳納之保證金將由受託金融機關電子化收款系統每日結轉海關指定之實體保證金(保管款)專戶。並由海關自行開發之轉檔程式轉入海關通關系統,自動增加業者預繳稅費保證金帳號額度,以供海運應稅快遞貨物通關線上扣繳使用。
※預繳保證金線上扣繳詳細作業事項,請參考「海運進口應稅快遞貨物預繳稅費保證金徵稅作業規定」

三、書表下載:
海運應稅快遞貨物預繳稅費線上扣繳申請書 (pdf檔案)(odt檔案)

 


網頁維護單位:業務二組

聯絡電話:(07)821-3685轉109~115(高雄港第二貨櫃中心第一郵聯海運快遞專區)




發布單位:高雄關資訊室 發布日期:109-06-02 點閱次數: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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