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11年12月7日台關政字第1111030984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各機關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之認知,法務部廉政署前函請中央機關邀集各該機關暨所屬機關政風、採購及補助等單位,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研討會」,經蒐集研討會提問後擬具旨揭說明。
三、旨揭說明電子檔亦置於法務部廉政署網站/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函釋項下。
一、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11年12月7日台關政字第1111030984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各機關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之認知,法務部廉政署前函請中央機關邀集各該機關暨所屬機關政風、採購及補助等單位,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研討會」,經蒐集研討會提問後擬具旨揭說明。
三、旨揭說明電子檔亦置於法務部廉政署網站/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函釋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