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分類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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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貿易進口 / 退運出口 | CONNIE | 106-09-01 04:28:47 | 海關您好, 關於國外提供原料委託加工(只收取加工費用) 案件,有幾項問題想請您釋疑~ 假設本公司為國內公司,是國外A公司委託加工廠商,國外A公司向國外B公司訂購原料,直接請國外B公司發貨至本公司,原料貨權屬國外A公司所有,非屬本公司所有。 1.原料進口提單發貨人 與INVOICE抬頭為國外B公司,進口INVOICE BILL TO:為國外A公司,請問本公司申報進口時,進口報單之賣方應作國外B公司還是作國外A公司呢?? 2.承上述情況,假設本公司已完稅進口,但因品質異常問題,貨主國外A公司要求退運出口,請問該如何申報出口? 需核銷原始進口報單嗎? 3.倘若貨主國外A公司要求退運至國外其他C公司(非原進口報單上賣方公司),請問是否可行呢?? 以上懇請海關回覆~謝謝!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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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 106-09-01 04:29:34 |
CONNIE君,您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