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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署109年度緝毒犬培訓中心不適訓犬,受理政府機關(構)或公益團體申請轉撥之審查結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台關緝字第1091002786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署109年度緝毒犬培訓中心不適訓犬,受理政府機關(構)或公益團體申請轉撥之審查結果。
依據:海關緝毒犬培訓中心設置及管理要點第22點。
公告事項:
一、本署109年度不適訓犬,無轉訓或無法轉送且無寄養家庭認養者,將轉撥南投縣關懷動物協會及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由其開放認養。
二、民眾如有意願認養犬隻,可逕向前揭動物協會申請。犬隻皆植有晶片且完成疫苗注射及節育手術,認養民眾不須支付前開費用。
三、經轉撥機關(構)、團體或個人認養之犬隻,本署得以機動抽核方式,進行實地勘查或以電話方式追蹤;如有虐待犬隻情事,得要求改正,或通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機關依動物保護法等規定查處;如仍未改正者,本署得收回犬隻並停止機關(構)或團體辦理此項業務之資格。
四、民眾認養犬隻諮詢,請洽:(一)南投縣關懷動物協會 電話:0921-706708 黃紹甄小姐。(二)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 電話:(04)2626-1478分機210 戴先生。

 

署   長     謝    鈴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