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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自由貿易港區

簡介

一、背景

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由交通部委託遠雄自由貿易港區股份有限公司建設經營,本區除辦理航空自由貿易港區業務外,並經交通部核准辦理一般貨物進出口及快遞機放業務,自95年1月1日起營運。本關(原本局)原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辦公室」,於95年10月25日為應業務需要予以裁撤,其承辦之業務改由原本局外棧組第三課成立「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單一窗口」辦理。

又鑑於業務成長快速及加強對遠雄自貿港區之關務作業,於97年5月1日報奉總局核定自由貿易港區單一窗口擴編為股(外棧組第三課第七股),提供更優良服務團隊。

102年1月1日配合組織改造,原臺北關稅局改制為臺北關,自由貿易港區承辦單位由外棧組第三課第七股改制為竹圍分關業務二課自由貿易港區股;並於105年1月18日組織調整,自由貿易港區承辦單位由原竹圍分關業務二課自由貿易港區股,改制為業務二組服務課自貿股。

 

二、設置區域及範圍

本自由貿易港區位於桃園縣大園鄉,計畫範圍東以大園鄉行政轄區界線為界,南以台北至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捷運系統預定路線為界,西以南崁溪河岸東側堤岸為界,北距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北跑道禁限建區域南側約50公尺為界,劃定面積為45.02公頃,扣除環區道路、堤防及防汛道路等河川用地及變電站用地後,面積為34.79公頃。

 

三、優勢條件

1.藉由國際機場空運優勢,使貨物快速流通至其他國際都市,避免喪失市場商機。

2.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與桃園國際機場間,特設一座機坪連絡道直通機坪管制區,大幅降低道路運輸時間及成本,增加貨物處理時效,充分掌握企業全球運籌的商務先機。

3.境內關外之觀念設計,區內事業之跨國經貿活動均能快速便捷完成,提高國際競爭力,並成為企業經營全球市場之根據地。

 

四、適合進駐產業

從事貿易、倉儲、物流、貨櫃(物)之集散、轉口、轉運、承攬運送、報關服務、組裝、重整、包裝、修理、裝配、加工、製造、檢驗、測試、展覽或技術服務等業務之航商、業者均可申請。

法令規章(連結關務署)

自由貿易港區窗口主要業務

本關受理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各項申請業務。詳細業務規定請參閱自由貿易港區相關法規、辦法及作業手冊。

1.受理自由貿易港區貨棧、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申請籌設許可審查、申請營運許可之勘查及監管編號之公告。

2.受理按月彙報貨物出入區申請許可審查、內銷補稅申請及按月彙總報單審核。

3.受理委(受)託修理、測試、檢驗、加工、製造案件之申請許可審查。

4.受理單位用料清表審核及更正。

5.受理免稅貨物報廢案件之審核。

6.受理免稅貨物短、溢裝之報備。

7.備查港區事業年度盤點及盤存清冊、結算報告表之造送。

 

聯絡窗口

單位:臺北關業務二組服務課自貿股

電話:(03)399-2888 轉 4832、4833、4834、4835

傳真:(03)393-8632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0-17:00

 

 

 

 

 

 

 

 

 

發布單位:臺北關業務二組 發布日期:2022-08-09 點閱次數: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