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電子報 聯絡我們 English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公告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

財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3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101004350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公告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
依據:關稅法第七十一條及行政院一百十年二月九日院臺財字第一一○○○○三九二六號函。
公告事項:
一、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二十七日起至一百十年八月二十六日止,實施期間如遇稅則修正,機動稅率自動終止實施,改依修正後稅率課徵。
二、檢附「機動調降90%以上未變性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1份。


部 長 蘇 建 榮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1-03-03 點閱次數: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