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8日台財關字第1101027077號
主 旨:對自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及印尼產製進口陶瓷面磚課徵反傾銷稅案,不接受涉案廠商所提價格具結。
依 據: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第23條、第24條規定,及110年9月24日本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第33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旨案計33家廠商提出具結申請,審理結果計9家廠商逾期提出;6家廠商於公告展開調查時未提出應訴申請;18家廠商未能提出消除傾銷致不損害我國產業之有效措施,未符合實施辦法第23條規定,均不予接受。
二、本案相關文件:本部109年10月28日台財關字第1091025423號公告、110年4月9日台財關字第1101009435號公告及110年9月27日台財關字第1101025251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