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調增紅豆8項貨品之關稅稅率,自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實施期間如遇稅則修正,機動稅率自動終止實施,改依修正後稅率課徵
財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台財關字第1101000075號 |
主 旨:公告機動調增紅豆八項貨品關稅稅率。 依 據:關稅法第七十一條及行政院
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院臺財字第一○九○○四三四○五號函。 公告事項: 一、機動調增紅豆八項貨品之關稅稅率,自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
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實施期間如遇稅則修正,機動稅率自動終止實施,改依修正後稅率課徵。 二、檢附「機動調增紅豆8項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1份。 部 長 蘇建榮 機動調增紅豆8項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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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關務署綜合規劃組
發布日期: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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