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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調增紅豆8項貨品之關稅稅率,自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實施期間如遇稅則修正,機動稅率自動終止實施,改依修正後稅率課徵
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120
台財關字第1101000075

主  旨:公告機動調增紅豆八項貨品關稅稅率。

依  據:關稅法第七十一條及行政院 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院臺財字第一○○四三四五號函。

公告事項:

一、機動調增紅豆八項貨品之關稅稅率,自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 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實施期間如遇稅則修正,機動稅率自動終止實施,改依修正後稅率課徵。

二、檢附「機動調增紅豆8項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1份。

部  長 蘇建榮

 

機動調增紅豆8項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請參見PDF

發布單位:關務署綜合規劃組 發布日期:2021-02-18 點閱次數: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