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台關綜字第1101021116號 主 旨:修正「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附修正「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1份。 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