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電子報 聯絡我們 English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財政部關務署公告:修正「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關務署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台關綜字第1101021116號

主  旨:修正「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附修正「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1份。


 

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請參見PDF

發布單位:關務署綜合規劃組 發布日期:2022-01-12 點閱次數: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