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台財關字第11010256142號
主 旨:公告111年度薩爾瓦多共和國原產之粗製糖、精製糖及乾果產品,適用關稅配額輸入事宜。
依 據:我國與薩爾瓦多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下稱臺薩宏FTA)附件3.04關稅調降表與其執行委員會第10號、第13號決議文及海關進口稅則第17章增註五、第8章增註四。
公告事項:
一、111年度適用臺薩宏FTA關稅配額之薩國原產粗製糖、精製糖及乾果產品,由薩國管理核配,相關輸入事項如下:
(一)貨品名稱、稅則號別、配額數量及分配(進口)期間如附表。
(二)配額內關稅:免稅。
(三)關稅配額證明書核發:由薩國糖業理事會(Conse jo Salvadoreno de la Agroindustria Azucarera [CONSAA] of the Republic of El Salvador)核發。
二、原產地認定:依據臺薩宏FTA原產地規則辦理,並依規定檢具薩國權責機關核發之原產地證明文件供海關查核。
三、輸入規定:貨品進口時,應依我國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相關查驗規定辦理。
附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