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基普秘字第114103611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招領附表所列逾期未具領保證金款項。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93年1月29日台總局總字第0930100525號函。
公告事項:表列受通知人應領之保證金,其有關通知書經本關以雙掛號通知迄今均無法送達。
請於公告之日起2週內前來本關領取,逾期未領取即按規定轉存未領款項帳戶暫
行保管,屆時仍未領取,即予解繳國庫。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基普秘字第114103611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招領附表所列逾期未具領保證金款項。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93年1月29日台總局總字第0930100525號函。
公告事項:表列受通知人應領之保證金,其有關通知書經本關以雙掛號通知迄今均無法送達。
請於公告之日起2週內前來本關領取,逾期未領取即按規定轉存未領款項帳戶暫
行保管,屆時仍未領取,即予解繳國庫。